一、基本情况
晋城市土木建筑学会受晋城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委托,对山西省烟草公司晋城市公司城区和泽州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进行建筑安全技术鉴定。
山西省烟草公司晋城市公司城区和泽州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位于晋城市建设北路路西139号。该用房为十三间,总体四层,局部(北五间)五层,平屋顶楼。坐西朝东,砖混结构,该楼南北长43.4 M、东西宽8.3 M,为单面走廊建筑,各层在楼西侧悬挑出1.5 M宽走廊并用格窗封闭。南向北第8间处设有内楼梯。前墙和山墙贴磁砖。一层为营业用房,以上各层为办公用房。其北部(五间)的挑檐与后建坐北朝南五层楼的东山墙相连,南部与一坐南朝北的二层楼紧紧相连。
该楼建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委托方未能提供关于该楼的施工图纸及任何原始技术资料。
二、现场勘测
1、该楼2~4层西悬挑走廊地面1.5 M宽,均向西倾斜,且倾斜坡度超出有关规定。
2、该楼北五间挑檐与院内五层北楼山墙相连接,连接处出现水泥砂浆面层锯齿型剥落痕迹,形成裂缝,最宽处达到1 Cm。
3、各层室内铺装的地面砖有多处空鼓脱落,尤以3~5层严重。
4、三层走廊内门发生明显的西部下沉,2M的铝合金门,门扇上端错动2 Cm。
5、2~5层均有空心板板缝不同程度开裂,缝宽在1~2 mm之间。
6、南楼屋顶防水油毡破裂,裂缝宽2 Cm。
7、用垂线法及仪器测量法证实本楼向西整体倾斜15 Cm。
8、从室内到室外全面观测,未发现承重墙、围护墙、大梁等主要承重结构构件出现裂缝。
9、楼南侧一层前墙走廊地面有一东南向西北斜裂缝,缝宽0.8 Cm。
10、该楼北面室外散水下垫层下沉5 Cm,致使散水混凝土吊空,且破损。
三、鉴定依据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施工规范》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
四、技术分析
1、西悬挑走廊坡度大,有房屋向西倾斜的影响,主要为原设计考虑外排水时,对使用功能考虑欠缺。
2、北五间与院内五层北楼山墙接触处出现竖向裂缝,接触处出现水泥砂浆面层锯齿型剥落,为两楼接触处未按设计规范设置沉降缝和该楼西倾所致。
3、各层地面出现地面磁砖空鼓脱落,系楼地面长期受人员走动,家具搬动等动荷载作用,楼板出现上下震动,天长日久,使磁砖与垫层接触面疲劳所致。
4、2~5层楼空心板板缝开裂为施工质量通病。
5、楼南侧一层前墙走廊地面裂缝,应与楼体西倾有关。
6、该楼北面室外散水下垫层下沉5 Cm,致散水混凝土吊空,且破损,系施工时散水回填不密实,长期使用进水下沉。
7、南楼屋顶防水油毡破裂,系受本楼西倾的推力造成。
8、对该楼的垂直度检测。楼高18.3 m,向西倾斜15 Cm ;北部三层走廊铝合金门扇高2M,错动2 Cm ;6.8M进深的办公室地面倾斜5Cm 。综合测算该楼整体向西倾斜度将近1 %。
9、该楼出现整体向西倾斜的原因系地基不均匀沉降。因缺乏该楼基本的原始技术资料,楼西部地基当时可能涉及墓址或沟壑而未能妥善处理所致。
10、从全楼的倾斜状况看,西部地基下沉大于东部地基下沉。但由于本楼的整体性好,调整和分配内力的能力较强,使得全楼未出现任何反映承重构件破坏的裂缝。
11、该楼目前的安全直接受益于南、北楼的存在,其抵消了很大一部分变形量,否则会产生更大的不安全。
五、结 论
山西省烟草公司晋城市公司城区和泽州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楼地基西部软弱,楼体西倾,关联整体安全,为D级危房。建议对该用房进行纠倾加固或拆除重建。
鉴定专家: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