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泽州县马窑头马卫东房屋裂损原因的鉴定意见书
晋市土(2014)司鉴字第 1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
鉴定事项:马卫东房屋裂损的原因
受理日期: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三日
鉴定物体:马卫东房屋
勘测日期: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三日
勘测地点:泽州县周村镇马窑头马卫东房屋所在地
在场人员:原告马卫东、市、县二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市土木建筑学会鉴定专家、九鼎司法鉴定所人员。
简要案情:2007年原告马卫东与被告泽洲县周村镇常庄村委签定了房屋住宅工程协议书。2008年初房屋交付,2009年房屋相继出现了墙体裂缝,地梁断裂等问题。原告多次找村委协商末果,后经镇政府及县调解末彻底解决,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房屋损失40000元及其它费用。
二、现场勘测
我会按照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委托书要求,于2014年4月13日派出技术鉴定专家,对马卫东房屋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检验勘测。
1、房屋概况及周边地势:
⑴、马卫东房屋的建筑及尺寸
马卫东房屋由三间二层北房和一层厨房及院墙组成。一层层高3.6米,二层层高3.1米,主房为预制楼板坡屋顶红瓦,厨房为平屋顶;外墙厚370毫米,内墙厚240毫米;前外墙为磁砖饰面,其余为清水墙;一层部分为磁砖地面,塑钢窗。
⑵、马卫东房屋的结构形式
房屋的结构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主房和厨房一起砌筑,两房相连处末见隔离缝。
⑶、周边地势
周边地势为北高南低,西高东低,高差较大。出大门就是马路,马路宽约6米,马路的南边为沟,沟深约6.5米。
2、房屋裂缝情况
⑴、一层平房和围墙交接处有竖向裂缝,已用水泥沙浆修补,该缝长约3米,宽10毫米。
(2)、一层平房,后墙外立面的西南角上部有直缝,长约2米,宽2毫米;下部有斜裂缝,长约1米,宽1毫米;后墙外立面的西北角下部有斜缝,长约3米、宽1毫米。
(3)、一层平房屋面有二条裂缝,已用沥青修补。长约5米。
(4)、据原告讲,原来的地势不平,修房时拉土垫平地基,素土夯实厚度约3米。
三、鉴定依据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委托书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2004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95)
《建筑施工规范》
四、技术分析
1、根椐房屋裂缝情况分析,该房屋出现了不均匀沉降,南边沉降较大。
2、根椐地形分析,由于高差较大,现建的房屋为一个标高,场地平整时,必然挖高垫低,致使同一平面的地基承载能力不相同。同时由于回填部分的回填土厚薄不一致,对原地基的附加的荷载不同,地基的变形就不一致,从而引起房屋裂缝。
3、房屋的结构承载能力尚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地方出现的裂缝,一般不影响使用安全。
五、结 论
1、马卫东房屋裂缝原因系地基不均匀沉降所造成。
2、该房屋裂损等级为B级;建议常规维修处理。
附:1、晋城市土木建筑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鉴定专家职称证书
鉴定专家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