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区兰煜花园12-2002王文龙房屋装修质量的鉴定意见书
晋市土(2013)司鉴字第14号
一、 基本情况
委托人: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委托鉴定事项:对王文龙位于晋城市兰煜花园12—西2002房屋内装修质量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勘察日期: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鉴定物体:房屋内装修
鉴定地点:王文龙位于晋城市兰煜花园12-西2002房屋内
在场人员:被告王文龙、原告代表赵林昌、市区法院工作人员、晋城市土木建筑学会鉴定专家
简要案情:2011年8月原告晋城市红遍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文龙签订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现原告以被告拖欠装修工程款为由起诉至本院,被告以原告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
二、现场勘测
1、王文龙的房屋位于晋城市兰煜花园12-西2002。
2、客厅大理石地板砖,块长0.76米、宽0.69米:有两块地板砖表面磨露出瓷砖本色;有两块大理石地板砖铺设粘接不合格出现空鼓;有两块大理石地板砖表面掉粒出现小孔。
3、次门一套,门框贴脸出现上下通缝,最大处缝宽3毫米。
4、室内石膏角线实际测量为80﹡80毫米;有一处拐角出现3毫米宽裂缝。
5、客厅东墙北端踢脚线上、东北卧、南卧内墙部分壁纸出现空虚、褶皱及接缝。
6、原、被告均未能提供大埋石地板砖等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和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三、鉴定依据
1、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委托书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四、结 论
晋城市兰煜花园12—2002王文龙房屋内装修:
1、客厅地面五块大理石地板砖出现质量缺陷需返工更换。
2、次门一套破损需返工更换。
3、室内石膏角线确认为80﹡80毫米;对石膏角线出现裂缝处需返工更换。
4、客厅东墙北端踢脚线上、东北卧、南卧内墙部分壁纸出现空虚、褶皱及接缝。
附:晋城市土木建筑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鉴定专家职称证书
鉴定专家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