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泽州县马窑头马小光房屋裂损原因的鉴定意见书
晋市土(2013)司鉴字第 17 号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
鉴定事项:被告马小光房屋出现裂损的原因及裂损程度
受理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鉴定物体:原告马小光的房屋
勘测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勘测地点:泽州县周村镇常庄村马窑头马小光房屋所在地
在场人员:原告马小光、市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晋城市土木学会鉴定专家。
简要案情: 2007年原告马小光与被告泽洲县周村镇常庄村委签定了房屋代建合同。2008年初房屋交付,2008年6月房屋相继出现了墙体裂缝,地梁断裂等问题,后经双方、镇政府及县调解工作室调解无果。
二、现场勘测
我会按照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委托书要求,于2013年8月7日派出技术鉴定专家,对马小光的房屋等建筑物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检验勘测。
1、房屋周围情况
原告房屋位于泽州县周村镇常庄村马窑头。周边地势为北高南低,西高东低,高差较大。出大门为马路,马路宽约6米,马路的南边为沟,沟深约6.5米。
2、房屋布局
马小光的房屋由主房、厨房、卫生间、前院和大门组成;主房为三间二层、上有阁楼,砖混结构、屋顶为预制板坡顶、瓦屋面;厨房为平顶、现浇挑檐,屋面为SBS防水卷材。
2、房屋裂缝情况
⑴ 厨房的后墙(东墙)有一条南高北低的斜裂缝。
⑵ 厨房的前墙与主房连接处有一条垂直裂缝,长约1米,宽约5毫米。
⑶ 大门南墙垛有垂直裂缝,长约3米,宽约5毫米,已补平。补后又有出现了新裂缝。
⑷ 南院墙有上宽下窄的裂缝。长约1.5米,宽约5毫米
⑸ 厨房的后墙和主房的山墙,在其交接处,有南高北低的斜裂缝,长约3米,宽约1毫为米.
⑹ 主房后墙外立面的东北角有一道水平裂缝,长约1米,宽约1毫米。
⑺ 客厅后两间卧室的水泥沙浆地面出现普遍不规则的裂缝。
⑻ 二层天棚有楼板裂缝5条,
⑼ 据原告讲,原来的地势不平,修房时拉土垫平地基,地基末夯实。
三、鉴定依据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2004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 (GBJ68—84)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95)
《建筑施工规范》
四、技术分析
经对房屋裂缝方向及现状分析,应该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前院和厨房地基及基础处理不当,使房基持力层发生变化,引起房屋不均匀沉降而造成。主房楼板通缝,系施工不规范出现的建筑通病。
五、结 论
1、马小光房屋裂损原因系地基不均匀沉降所造成。
2、该房屋裂损等级为B级;建议常规维修处理。
鉴定专家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