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受晋城市财政局委托,对晋城市财政局西二层楼的建筑安全进行技术鉴定。
我会按照委托方要求,对晋城市财政局西二层楼建筑,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检验、勘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对鉴定对象及相关影响因素进行了审核、查验、分析。在鉴定过程中,依据鉴定委托书的要求,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鉴定程序。
委托方未能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二、现场勘测
1、建筑结构情况:
财政局西二层楼,建于1994年,是在排水河道两侧增加钢筋混凝土柱基,在河道上建了两层楼房。原建筑为单面外挑廊结构,楼梯设在建筑中部,平顶。2002年,为了办公的需要,在挑廊外侧增加了墙体和栏板,采用玻璃幕墙封闭成了内走廊。
2、建筑变形情况:
西二层楼一层内走廊地面出现了不均匀沉降,主要在建筑的南部分,最大沉降量达到了3-5 cm。东侧增加的外墙体出现多道斜裂缝,特征上大下小,裂缝最大宽度达到4 mm。走廊南端增加的横墙严重东倾变形,顶部裂缝达到5 cm。东侧增加的玻璃幕墙,由于墙体下沉变形挤压,玻璃出现了破碎。
三、鉴定依据和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2015)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201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T67-201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1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16)
《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规范》 (GB50007-2017)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7)
四、技术分析
1、房屋结构分析:
由于委托方未能提供建筑的基本建筑依据(地质资料、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缺乏基本的建筑理论基础,无法判定其地基和结构承载力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根据现场勘测西二层楼投入使用已近三十年,地基沉降已经完成,虽然建筑下部为排水沟,但除了后增加部分出现变形外,原有结构未发现地基和结构变形。增加的墙体和玻璃幕墙出现的变形,主要是新增墙体地基软弱引起的不均匀沉降,一层墙体出现了变形裂缝,一层走廊地面出现了下沉,玻璃幕墙由于墙体变形产生的应力挤压出现破碎。
五、结论及建议
结 论 :晋城市财政局西二层楼,原有建筑地基基础良好,主体结构安全。后增加部分建筑结构已不能满足规范安全使用要求。安全等级为C级。
建 议 : 原有结构不动,后增加的部分全部拆除,选择相应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复设计,重新修复。